認輔制度
能仁家商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認輔制度實施計畫
108.09.03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
1.教育部台(91)訓(三)字第91131655號–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。
2.教育部青少年輔導工作計畫及本校108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
二、目的
1.鼓勵教師志願輔導適應困難學生及行為偏差學生,協助其心智發展,並培養其健全人格順利成長與發展。
2.落實輔導工作,增進輔導績效。
三、本校認輔志工:
1.認輔的關鍵在於陪伴者營造支持、信任與正向關係。
2.孩子將 mentor視為朋友、支持者、激勵者,而非老師、講道理,也不是只想改變孩子行為的人。
3.聚集一些肯關心、有責任感、可信賴的成人,提供正向角色模範。
四、實施方法
(一)認輔人力:具有輔導熱忱知本校專兼任老師或學生家長為優先。
專兼任教師、行政人員、退休教師、學生家長、輔導室老師、輔導主任
(二)受輔學生:
1.適應困難學生
2.行為偏差學生
3.轉、復學生、中輟生
4.身心障礙、特殊身份
5.嚴重暴力傾向學生優先認輔
6.家庭發生遽變需關懷之學生
7.需要長期關懷和協助之學生
(三)認輔老師工作事項
1.晤談受輔學生:適時進行,至少兩週壹次
2.電話關懷認輔學生:晚上或假期進行
3.實施家庭訪問:有必要時進行
4.輔導知能研習、個案研討會
5.接受督導
6.紀錄認輔資料:作為敘獎及延續輔導依據
(四)認輔師生配對方式
召開認輔老師會議後,將學生名單交給老師,由老師自行認輔1~2位學生
(五)認輔工作督導
成效評估方式:
1.認輔老師及導師的觀察做為評估
2.當認輔老師與學生晤談一學期後,輔導主任判別認輔學生的問題是否改善
3.學期末藉由學生回饋,讓學生自己省思自己的狀況是否改善
督導機制:
1.經輔導教師提議,送「輔導輔導工作委員會」研議後結案或轉介。
2.期末評鑑認輔教師所撰寫之個案紀錄冊。
五、認輔老師增能方法
1.參加相關知能之研習活動
2.適時提供輔導資訊
3.舉辦讀書會,以供認輔教師交流個案情況
4.鼓勵參加校內外研習,以提昇教師輔導知能
5.不定期寄mail提供輔導知能或晤談策略
六、考核與獎勵
1.彙整報教育局給予感謝狀
2.學期末由輔導室申請敘獎
3.學年結束時致贈感謝狀乙紙
4.請校長公開表揚並頒發獎品
七、受輔學生資料保管:
1.認輔學生「輔導紀錄冊」由認輔教師負保管,但應注意保密。
2.結案或轉介時「輔導紀錄冊」由輔導室收回歸檔。
八、本辦法實施時所需之經費,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出
九、本辦法經本校「輔導工作委員會」通過,呈校長核准後實施